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

分类:国际机构组织 2017年11月28日 阅读 3,588次

南方共同市场简介

南方共同市场(英语:South American Common Market– MERCOSUR 、西班牙语:MerCADo Común del Sur 、葡萄牙语:Mercado Comum do Sul,简称南共市)。

【成立日期】1991年3月26日,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乌拉圭4国总统在巴拉圭首都签署《亚松森条约》,宣布建立南方共同市场。该条约于当年11月29日正式生效。1995年1月1日南共市正式运行。

南方共同市场

【宗旨】通过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加强经济互补,促进成员国科技进步和实现经济现代化,进而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推动拉美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

【成员】正式成员国为阿根廷、巴西、巴拉圭、乌拉圭、委内瑞拉和玻利维亚。联系国为智利、秘鲁、哥伦比亚、厄瓜多尔、苏里南、圭亚那。厄瓜多尔于2013年正式申请入市。2016年12月,巴西、阿根廷、乌拉圭和巴拉圭四国以委内瑞拉未按时将南共市有关规定纳入国内法为由中止其正式成员国资格。2017年8月,上述四国决定根据《乌斯怀亚议定书》无限期终止委内瑞拉成员国资格,直至委“完全恢复民主秩序”。

【主要负责人】高级总代表罗尼西亚·弗洛利斯瓦多·菲耶尔(Rosinha Florisvaldo Fier,巴西劳工党奠基人之一,前巴西联邦议员,前南共市议会议长)2015年2月就任,任期至2017年1月31日。截至2017年8月,新任高级总代表尚未选出。

【组织机构】

1、共同市场理事会:最高决策机构。由成员国外交部长和经济部长组成。理事会主席以阿根廷、巴西、巴拉圭、乌拉圭、委内瑞拉为序轮流担任,任期半年。现任轮值主席国为乌拉圭。一般每年举行2次成员国首脑会议,理事会负责首脑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2、共同市场小组: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条约和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就贸易开放计划、协调宏观经济政策、与第三国商签经贸协定等提出建议。由各成员国派出4名正式成员和4名候补成员组成,代表本国外交部、经济部和中央银行。下设贸易事务、海关事务、技术标准、税收和金融政策、陆路运输、海上运输、工业和技术政策、农业政策、能源政策和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等10个工作组。

3、南共市贸易委员会:区内贸易事务机构。下设税务和商品名录、海关事务、贸易规则、保护竞争力等8个分委会。

4、南共市议会:立法机构,总部设在乌拉圭首都蒙得维的亚。实行一院制,目前设有139个议席,其中阿根廷43席,巴西37席,乌拉圭、巴拉圭各18席,委内瑞拉23席。玻利维亚正在履行加入南共市相关法律程序,享有参会权和发言权,尚无投票权,待正式“入市”后,将获18个议席。

5、南共市秘书处:行政机构,设在乌拉圭首都蒙得维的亚。

6、南共市常设仲裁法院:司法机构,解决成员国间争端。

【网址】https://www.mercosur.int

南方共同市场主要活动

截至2017年8月,南共市举行了50届首脑会议。

南方共同市场首脑会议

Chile’s President Michelle Bachelet, Uruguay’s President Tabare Vazquez, Brazil’s President Michel Temer, Mendoza’s Governor Alfredo Cornejo, Argentina’s President MauriCIO Macri, Paraguay’s President Horacio Cartes and Bolivia’s President Evo Morales (front row, L-R) alongside Peru’s Ambassador to the 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 Luis Quesada, Colombia’s Commerce, Industry and Tourism Minister Maria Claudia Lacouture, Guyana’s Foreign Minister Carl Greenidge, Ecuador’s head of the delegation Diego Rivadeneira Espinoza and Mexico’s Ambassador in Argentina Mabel Gomez Oliver (L-R) pose for the offiCIAl photo at the Mercosur trade bloc summit in Mendoza, Argentina July 21, 2017. REUTERS/Marcos Brindicci

2009年7月,南共市第37届首脑会议在巴拉圭首都亚松森举行。会议发表声明谴责洪都拉斯政变,宣布不承认洪临时政府及其举行的任何选举。会议还讨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取消双重征税及区内贸易壁垒、地区统一货币、加强南共市建设、甲型H1N1流感等议题。

2009年12月,南共市第38届首脑会议在乌拉圭首都蒙得维的亚举行,各国重点围绕加强南共市建设、推动与欧盟签署自贸协定等议题进行了讨论。

2010年8月,南共市第39届首脑会议在阿根廷圣胡安举行,成员国通过了《共同关税条例》,并就取消双重征税、加强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与欧盟商签自贸协定等议题达成一致。

2010年12月,南共市第40届首脑会议在巴西伊瓜苏举行,会议发表共同声明,成员国签署了一系列旨在进一步强化南共市各国经济和社会一体化的合作文件。

2011年6月,南共市第41届首脑会议在巴拉圭亚松森举行,各国讨论了宏观经济协调、货物自由流通、基础设施和科研一体化等议题,发表了联合声明。

2011年12月,南共市第42届首脑会议在乌拉圭首都蒙得维的亚举行,各国对委内瑞拉和厄瓜多尔“入市”、加强贸易保护措施、加大区内外贸易合作等议题进行了讨论并发表联合声明。

2012年6月,南共市第43届首脑会议在阿根廷门多萨举行,会议通过并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南方共同市场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贸易合作联合声明》,就加快经济一体化进程等议题进行讨论并发表联合声明。会议宣布暂时中止巴拉圭成员国资格、同意接纳委内瑞拉为正式成员国。

2012年7月,南共市特别峰会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亚举行,会议通过委内瑞拉成为南共市正式成员国的决议,实现南共市成立21年来首次扩员。

2012年12月,南共市第44届首脑会议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亚举行,会议接纳玻利维亚为第六个成员国,并就金融合作、社会、科技一体化等议题进行讨论并发表联合声明,特别强调将加强与中国和欧盟的关系。会议决定继续暂停巴拉圭成员国资格。

2013年7月,南共市第45届首脑会议在乌拉圭首都蒙得维的亚举行,会议就巩固关税同盟、深化一体化进程等进行讨论并发表共同声明,决定在巴拉圭总统卡特斯8月正式就职后恢复该国成员国身份。南共市还宣布将申请成为中美洲一体化体系观察员,在非洲设立联合商务处,推进与欧亚关税同盟商签经贸合作协议等。

2014年7月,南共市第46届首脑会议在委内瑞拉首都加拉加斯举行,会议围绕促进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加强地区经贸合作、推进地区一体化进程等进行讨论并发表共同声明。此外,还就南方银行、推动建立南共市-“美洲玻利瓦尔联盟”-“加勒比石油计划”-加勒比共同体互补经济区、阿根廷主权债务重组、未成年移民权利、加沙地区局势等发表特别声明。

2014年12月,南共市第47届首脑会议在阿根廷巴拉那举行,峰会就扩大区内外贸易、深化地区一体化、推动地区外向型发展、与欧盟进行自贸谈判等议题展开讨论,研究接纳玻利维亚为成员国的法律程序和技术性问题,发表《南共市成员国总统联合公报》、《南共市成员国和联系国总统联合公报》等成果文件,同黎巴嫩、突尼斯就深化双方经贸关系签署合作协议。峰会就美古开启关系正常化进程向古巴人民和政府表示祝贺。会后巴西接任南共市轮值主席国。

2015年7月,南共市第48届首脑会议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亚举行,会议就南共市扩员、应对经济挑战、便利区内贸易、推进与欧盟自贸谈判等议题达成共识,发表《南共市成员国总统联合公报》、《南共市成员国和联系国联合公报》等成果文件,接纳玻利维亚为该组织第六个成员国,决定在半年内就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制定行动计划,将结构趋同基金(FOCEM)展期10年。峰会就马岛问题发表特别声明,谴责英国单方面在马岛附近海域进行石油勘探作业,敦促英国与阿根廷尽早重启有关谈判。

2015年12月,南共市第49届首脑会议在巴拉圭首都亚松森举行,委内瑞拉总统马杜罗缺席。会议发表联合公报和对外关系、人权、难民及马岛问题等4份特别声明,决定继续深化南共市一体化,成立边境一体化工作组;促进共同发展,保障社会民生;加强民主体制,维护人权;协调网络信息安全政策;推动与欧盟互换减免关税商品清单,尽早与太平洋联盟举行高级别会议。会后乌拉圭接任轮值主席国。

2017年7月,南共市第50届首脑会议在阿根廷门多萨举行,委内瑞拉总统马杜罗缺席。会议就促进区内投资便利化、推动与欧盟签署自贸协定、加强与太平洋联盟联系、扩大同亚太国家对话合作等议题展开讨论,并就委内瑞拉局势发表声明,呼吁委朝野双方通过对话解决政治危机。会议还发表联合公报和关于气候变化、基础设施建设、可持续发展等特别声明,并签署该组织同哥伦比亚经济互补协定升级协议。会后巴西接任轮值主席国。

南方共同市场对外关系

南共市积极发展同世界主要国家或集团的关系,已同中国、欧盟、东盟、日本、俄罗斯、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建立了对话或合作机制。

与欧盟关系

1995年12月南共市与欧盟签署了《区域性合作框架协议》,决定2005年建成跨洲自由贸易区。1998年7月22日,欧盟委员会决定启动与南共市四国和智利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南共市第14次首脑会议对欧盟提出的谈判倡议予以积极回应,在第16次首脑会议上协调了和欧盟谈判的共同立场。1999年6月,欧盟与南共市宣布将于当年11月就建立自由贸易区谈判的原则、方式和非关税问题正式开始磋商,2001年7月1日启动关税和敏感商品的谈判。2002年5月,在第二届欧拉首脑会议上,南共市与欧盟决定于7月开始新一轮自由贸易谈判,至2002年11月,南共市与欧盟共进行了八轮贸易谈判,并取得了重大进展。2004年因在农产品和工业产品市场准入问题上分歧严重,南共市与欧盟中止自贸谈判,2010年5月双方宣布重启自贸协定谈判。2013年1月,双方在首届欧盟-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峰会期间就自贸谈判举行部长级会议,决定于2013年第四季度前提交各自谈判条件。同年12月,应欧盟请求,双方推迟谈判进程。2014年7月,南共市第46届首脑会议共同声明中表示,南共市方面已形成与欧盟谈判的共同立场,愿与欧盟早日完成条件交换。2015年7月,南共市第48届首脑会议决定加快推进与欧盟自贸谈判,于当年第四季度与欧方互换减免关税商品清单,力争早日达成共识。2016年5月,南共市和欧盟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正式互换减免关税商品清单。6月,双方在乌拉圭首都蒙得维的亚举行协调员会议,就清单进行首轮磋商。

与安共体关系

2003年12月南共市第25届首脑会议上,南共市与安共体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议,商定在未来10-15年内逐步取消关税,并自2004年4月开始制定减免关税产品清单。

与其他国家关系

南共市于1996年与智利、2002年与墨西哥签署经济互补协议。1998年7月,南共市及其联系国首脑与南非总统曼德拉共同签署了关于扩大南共市与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SADC)贸易的谅解备忘录。2004年,南共市分别与印度和南部非洲关税同盟(SACU)签署贸易优惠协定,与摩洛哥签署贸易框架协议。2005年,南共市与海湾合作委员会签署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10年12月,南共市同古巴、印度、印尼、马来西亚、韩国、埃及、摩洛哥等7国在发展中国家全球贸易优惠制度框架(SGPC)内签署关税优惠协定,同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签署自贸框架协议。南共市分别于2007年与以色列、2010年与埃及、2011年与巴勒斯坦签署自贸协定。2014年12月,南共市同黎巴嫩、突尼斯就深化双方经贸关系签署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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