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报告是什么
REACH指令是“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英文简称。REACH指令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于2007年6月1日实施。欧盟委员会于2001年2月提出的化学白皮书REACH,并于2007年第一季度正式出台有关规定,在各成员国中生效执行。
什么是”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
——注册(Registration): 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
——评估(Evaluation): 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质评估是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
——许可(Authorization): 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致癌性、诱变性和生物毒性物质)、PBT(持久性、生物富积和毒性化学物质)、vPvB(高持久性、高度生物富积化学物质)等;
——限制(Restriction): 如果认为某种物质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适用导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将限制其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
REACH要求证明日用产品中不含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因此,凡是在欧盟生产的或者是进口到欧盟市场的日用产品,其中主要是指纺织品,必须通过有害化学物质含量的注册、检验和批准,一旦超过规定的含量就不得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哪些产品需要申请REACH报告
欧盟REACH将涉及3万种化学物质,即欧盟市场上现存的10万种化学物质的近1/3。检测将采取渐进的方式,在3、6年或11年间逐渐增加检测物质的种类,但是在2013年前,将优先检测最有害的或者进口量最大的物质。从现在起3年内,将从每年1吨的量检测起,凡是含有最危险物质的产品,如致癌物质、致突变物质和再生产时有毒物质,必须先登记备案、通过检测。
常见的产品类别有:
塑胶类产品
金属制品
皮革类产品
油漆、油墨
硅橡胶类产品
陶瓷、玻璃
纺织品类
为什么产品需要申请REACH报告
REACH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增加化学品信息的透明度;减少脊椎动物试验;与欧盟在WTO框架下的国际义务保持一致;从实质意义上讲,REACH将在欧盟范围内创建一个统一的化学品管理体系,使企业能够遵循统一原则生产新的化学品及其产品。
SVHC是什么意思
根据REACH法规57条,满足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危险特性的物质,可被确定为高关注度物质SVHC” 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 。
1. 第1类,第2类致癌,致畸,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质,即CMR1/2类物质;
2.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即PBT物质;
3. 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即vPvB物质;
4. 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或具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或具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但不符合2、3两项的标准,同时有科学证据证明对人类或环境引起严重影响的物质。
SVHC授权候选清单
成员国主管机关或机构可以通过提交符合上述特性的物质卷宗,提出将物质纳入SVHC候选清单。利益相关方将受邀对卷宗中的物质进行评论,讨论通过后该物质就确定为SVHC物质,即授权候选物质。
授权物质是从授权候选物质即SVHC物质中优先选取的一些物质,被列入附件XIV(授权清单)。 供应链上的生产商、进口商或下游使用者需在日落之日前18个月向ECHA提交授权申请,获得授权后才能获得使用或投放欧盟市场的权利。目前授权清单包含31种物质。授权流程
截止目前,SVHC清单共有181种物质。清单内有哪些物质?请见“REACH清单”栏目。
当产品中含有SVHC物质时,企业需要履行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企业需要向下游用户提供SDS(安全数据表);
●物质被列为授权物质的,需要在日落之日前18个月提交授权申请,获得授权后才能在欧盟继续贸易和使用;
●物质被列入REACH法规附件XVII限制条款中的,需要满足限制的相关要求。
REACH和SVHC的关系是什么
SVHC是REACH注册前的一项高度关注物质的物质清单,清单内是各项限制的有毒有害,并且会逐年增加。
综上所述,想必大家都已经了解到了REACH报告的重要性,为了更好的提升产品质量,更畅通的出口欧盟市场。为您的产品贴上“贴上”REACH标签。
欧盟reach检测项目
ECHA于2018年6月27日在其官方网站上正式公布了第19批10项SVHC。至此,REACH法规中的SVHC正式从共18批181项增加至共19批191项。
此批10项SVHC中包括了在4月份发布法规正式确定为SVHC,但在当时未正式纳入SVHC清单的两项物质——偏苯三酸酐(TMA)和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
(一)新增的10项SVHC如下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物品制造商或进口商(欧盟境内,非欧盟境内的制造商需委托唯一代表通报)应向ECHA进行通报:
• 生产或者进口的物品中含有某一SVHC的质量分数≥0.1%;
• 且该物质的年生产或进口量≥1吨。
(三)信息传递
物品中含有SVHC且该物质的质量分数≥0.1%时,该物品的供应商需要向物品接收人提供充分的信息,以确保物品的安全使用。在这个情况中,接收人是指工厂或专向使用者以及经销商,而不是指消费者。当消费者有这方面要求时,产品的供应商应在45天内,免费提供相关信息。
欧盟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 从2006年颁布以来进行了多次的修订,仅附件17(XVII)限制物质清单就进行了如下32次修订,这其中的限制物质也从初期的52项增加到现在的69项(附件XVII中共有72项物质,但部分项号下的物质在修订过程中被从限制清单中删除,项号未删除)。
REACH法规限制物质清单
REACH法规限制物质清单(附件17)修订历程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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