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交单概述
付款交单(D/P)经济贸易交易中付款方式的一种。指出口方在委托银行收款时,指示银行只有在付款人(进口方)付清货款时,才能向其交出货运单据,即交单以付款为条件,称为付款交单。
按付款时间的不同,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
即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简称 D/P at sight),出口方按合同规定日期发货后,开具即期汇票(或不开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和单据)后立即付款。银行在其付清货款后交出货运单据。
远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fter sight,简称 D/P after sight),出口方按合同规定日期发货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方审单无误后在汇票上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然后从银行处取得货运单据。
付款交单操作流程
步骤 | 程序 | 涉及人士 |
---|---|---|
1. | 确认销售合约及交易条款(特别是付款方式)。 | 出口商及进口商 |
2. | 出口商将货品运给进口商。 | 出口商 |
3. | 出口商向托收银行提交所需文件,包括汇票及运输单据,要求付款。 | 出口商 |
4. | 托收银行将文件送交进口商所在国家的代收银行。 | 托收银行 |
5. | 代收银行向进口商提出示文件,要求付款。 | 代收银行 |
6. | 进口商向代收银行付款,以取得提货文件。 | 进口商 |
7. | 代收银行将款项送交托收银行。 | 代收银行 |
8. | 托收银行付款给出口商。 | 托收银行 |
付款交单与承兑交单的区别
D/P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是跟单托收方式下的一种交付单据的办法,指出口方的交单是以进口方的付款为条件,即进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银行领取单据。
D/A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是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银行)向进口方以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的一种办法。
所谓“承兑”就是汇票付款人(进口方)在代收银行提示远期汇票时,对汇票的认可行为。承兑的手续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署,批注“承兑”字样及日期,并将汇票退交持有人。不论汇票经过几度转让,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都应凭票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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